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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親近神 04/09 利未記 第29天

主題:漏症不潔
04/09 利未記 第29天
利未記十五章1~15節

1 耶和華對摩西、亞倫說:
2 「你們曉諭以色列人說:人若身患漏症,他因這漏症就不潔淨了。
3 他患漏症,無論是下流的,是止住的,都是不潔淨。
4 他所躺的牀都為不潔淨,所坐的物也為不潔淨。
5 凡摸那牀的,必不潔淨到晚上,並要洗衣服,用水洗澡。
6 那坐患漏症人所坐之物的,必不潔淨到晚上,並要洗衣服,用水洗澡。
7 那摸患漏症人身體的,必不潔淨到晚上,並要洗衣服,用水洗澡。
8 若患漏症人吐在潔淨的人身上,那人必不潔淨到晚上,並要洗衣服,用水洗澡。
9 患漏症人所騎的鞍子也為不潔淨。
10 凡摸了他身下之物的,必不潔淨到晚上;拿了那物的,必不潔淨到晚上,並要洗衣服,用水洗澡。
11 患漏症的人沒有用水涮手,無論摸了誰,誰必不潔淨到晚上,並要洗衣服,用水洗澡。
12 患漏症人所摸的瓦器就必打破;所摸的一切木器也必用水涮洗。
13 「患漏症的人痊癒了,就要為潔淨自己計算七天,也必洗衣服,用活水洗身,就潔淨了。
14 第八天,要取兩隻斑鳩或是兩隻雛鴿,來到會幕門口、耶和華面前,把鳥交給祭司。
15 祭司要獻上一隻為贖罪祭,一隻為燔祭;因那人患的漏症,祭司要在耶和華面前為他贖罪。


本章是講論婦女漏症的條例。漏症就是婦女在經期之外仍然有漏血的現象(血漏),或是說經期過長(25節)。相信許多人對新約中那個患了十二年血漏的婦人因為摸了主的衣裳而得著醫治,都有深刻的印象。請留意那句經文:「在好些醫生手裡受了許多的苦,又花盡了她所有的,一點也不見好,病勢反倒更重了。」(可五26)上述內容說明了那患血漏的婦人心中的絕望。

聖經裡定義漏症為不潔淨,不僅得漏症的人不潔淨,凡她所接觸過的人或物也都不潔淨。這個規定非常嚴苛,因為如此一來,得漏症的人不僅是身體受到折磨,就是生活的自由度和人際關係也受到很大的限制。凡是這樣的女人所摸過、坐過、躺過的都不潔淨(5~8節),而坐到她所坐過之物的,也不潔淨(6節)。按著這些經文的描述,幾乎可以用「動輒得咎」來形容她的處境,所以得漏症的人即便不像長大痲瘋的人那樣可憐,實際上也相差無幾。

患漏症的人得痊癒之後,她所需要做的,也和長大痲瘋的潔淨過程類似,就是「活水」洗身,並獻贖罪祭和燔祭;只是禮儀比長大痲瘋的簡單些。

根據獻贖罪祭的概念和本章31節的經文「你們要這樣使以色列人與他們的污穢隔絕,免得他們玷污我的帳幕,就因自己的污穢死亡」來看,顯然前面的這些條例都象徵了「罪」。從這些表樣,我們的確可以體會罪的特徵和它所帶來的惡果―生命的破壞,人際關係的破壞,身、心、靈的痛苦等。最重要的是,人陷在罪中是沒有其他出路的,正如那患血漏的婦人一樣,花盡一切所有的,病勢反倒更重了。感謝神,耶穌基督成為患血漏者的出路,祂醫治她血漏的「源頭」,徹底解決罪的問題。

為什麼血漏也象徵罪呢?基本上是從「血」這件事來看的。如神所說:「因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我把這血賜給你們,可以在壇上為你們的生命贖罪。」(利十七11)血既是代表生命,血漏就是把生命漏掉了,因為血源有破口,所以才會一直漏。如果從生命的角度來看,我們知道「罪」就是人生命的破口,人活在罪惡之中,屬靈的生命力就會不斷的漏失而枯竭。


回應

親愛的天父,我感謝祢將祢的愛子賜給我,使我在罪中有出路,在軟弱中有依靠。奉靠主耶穌的聖名,阿們。

禱讀

詩篇三十六篇9節
9 因為,在祢那裡有生命的源頭;在祢的光中,我們必得見光。

QT經文

利未記十五章1~15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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