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母耳記下 第13天
經文:撒母耳記下十二章1~14節
主題:拿單譴責大衛
12:1 耶和華差遣拿單去見大衛。拿單到了大衛那裡,對他說:「在一座城裡有兩個人:一個是富戶,一個是窮人。
12:2 富戶有許多牛群羊群;
12:3 窮人除了所買來養活的一隻小母羊羔之外,別無所有。羊羔在他家裡和他兒女一同長大,吃他所吃的,喝他所喝的,睡在他懷中,在他看來如同女兒一樣。
12:4 有一客人來到這富戶家裡;富戶捨不得從自己的牛群羊群中取一隻預備給客人吃,卻取了那窮人的羊羔,預備給客人吃。」
12:5 大衛就甚惱怒那人,對拿單說:「我指著永生的耶和華起誓,行這事的人該死!
12:6 他必償還羊羔四倍;因為他行這事,沒有憐恤的心。」
12:7 拿單對大衛說:「你就是那人!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如此說:『我膏你作以色列的王,救你脫離掃羅的手。
12:8 我將你主人的家業賜給你,將你主人的妻交在你懷裡,又將以色列和猶大家賜給你;你若還以為不足,我早就加倍地賜給你。
12:9 你為甚麼藐視耶和華的命令,行他眼中看為惡的事呢?你借亞捫人的刀殺害赫人烏利亞,又娶了他的妻為妻。
12:10 你既藐視我,娶了赫人烏利亞的妻為妻,所以刀劍必永不離開你的家。』
12:11 耶和華如此說:『我必從你家中興起禍患攻擊你;我必在你眼前把你的妃嬪賜給別人,他在日光之下就與她們同寢。
12:12 你在暗中行這事,我卻要在以色列眾人面前,日光之下,報應你。』」
12:13 大衛對拿單說:「我得罪耶和華了!」拿單說:「耶和華已經除掉你的罪,你必不至於死。
12:14 只是你行這事,叫耶和華的仇敵大得褻瀆的機會,故此,你所得的孩子必定要死。」
本章接續上一章的敘事,先知拿單以一個虛擬的故事,指出大衛的罪,並在離去之前做一結論:「只是你行這事,叫耶和華的仇敵大得褻瀆的機會,故此,你所得的孩子必定要死。」這話指出一項基督徒容易忽略的真理:「仇敵以神選民的犯罪來褻瀆神」;所以如果基督徒不悔改,等於是選擇與神的仇敵同一陣營。多半的基督徒只記得「上帝與我」,卻常容易忘記還有一位控告者撒旦;常以為上帝處理我們「犯罪的問題」只是影響「神我關係」,卻忽略「我們的罪」就是撒旦控告、攻擊我們的把柄。所以我們需要常常提醒自己,不要因著犯罪而成為撒旦的同路人,使上帝的仇敵大得褻瀆神的機會。
經文描寫,大衛聽了拿單的虛擬故事就甚惱怒,並且指著神的名起誓,下達極重的判語,說:「行這事的人該死!」卻沒發現自己其實就是這虛擬故事的主角。由此可見,人活在世間,多麼容易嚴以律人、寬以待己;多麼容易活在自己的盲點裡,活在自以為是裡,看不見自己眼中的樑木,卻能挑出別人眼中的刺。有時候,我們也好像大衛一樣,活在自己沈重的判語之下而不自覺;若沒有上帝的光照,我們總是不能發現,其實我們和其他的罪人並沒有兩樣。
大衛雖然及時在拿單面前表達了悔意,也得到了上帝的寬恕;不過錯誤已經造成,誰也無法逃避犯罪的後果。基督徒常會混淆,以為「上帝赦免」的意思就是認罪之後就可以免去「自食惡果」;大衛的經歷是個很好的例證,使我們清楚這二者間的關係。正如老煙槍悔改信主,並不能免去吸煙對他呼吸系統已經造成的傷害。因此基督徒要認清,「赦罪之恩」極其寶貴,但也無法免去「犯罪所帶來的傷害」;所以認清此點的真基督徒,必然要十分是的儆醒,逃避犯罪。
回應:
主耶穌基督!求祢除去我生命的盲點,使我認識自己的軟弱,並且洗淨我生命中的罪污。求祢幫助我,使我的生命能夠榮耀祢。阿們!
禱讀:
約翰壹書三章9節
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原文作種)存在他心裡;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神生的。
QT經文:
撒母耳記下十二章1~14節
相關連結:
每日親近神 撒母耳記下
https://khhoc.org/category/dailymessage/vol2/2samuel/
天聲傳播協會 4月份每日親近神 Youtube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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