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師記 第39天
經文:士師記十九章11~30節
主題:敗壞的世代 性關係的扭曲
19:11 臨近耶布斯的時候,日頭快要落了,僕人對主人說:「我們不如進這耶布斯人的城裡住宿。」
19:12 主人回答說:「我們不可進不是以色列人住的外邦城,不如過到基比亞去」;
19:13 又對僕人說:「我們可以到一個地方,或住在基比亞,或住在拉瑪。」
19:14 他們就往前走。將到便雅憫的基比亞,日頭已經落了;
19:15 他們進入基比亞要在那裡住宿,就坐在城裡的街上,因為無人接他們進家住宿。
19:16 晚上,有一個老年人從田間做工回來。他原是以法蓮山地的人,住在基比亞;那地方的人卻是便雅憫人。
19:17 老年人舉目看見客人坐在城裡的街上,就問他說:「你從哪裡來?要往哪裡去?」
19:18 他回答說:「我們從猶大的伯利恆來,要往以法蓮山地那邊去。我原是那裡的人,到過猶大的伯利恆,現在我往耶和華的殿去,在這裡無人接我進他的家。
19:19 其實我有糧草可以餵驢,我與我的妾,並我的僕人,有餅有酒,並不缺少甚麼。」
19:20 老年人說:「願你平安!你所需用的我都給你,只是不可在街上過夜。」
19:21 於是領他們到家裡,餵上驢,他們就洗腳吃喝。
19:22 他們心裡正歡暢的時候,城中的匪徒圍住房子,連連叩門,對房主老人說:「你把那進你家的人帶出來,我們要與他交合。」
19:23 那房主出來對他們說:「弟兄們哪,不要這樣作惡;這人既然進了我的家,你們就不要行這醜事。
19:24 我有個女兒,還是處女,並有這人的妾,我將她們領出來任憑你們玷辱她們,只是向這人不可行這樣的醜事。」
19:25 那些人卻不聽從他的話。那人就把他的妾拉出去交給他們,他們便與她交合,終夜凌辱她,直到天色快亮才放她去。
19:26 天快亮的時候,婦人回到她主人住宿的房門前,就仆倒在地,直到天亮。
19:27 早晨,她的主人起來開了房門,出去要行路,不料那婦人仆倒在房門前,兩手搭在門檻上;
19:28 就對婦人說:「起來,我們走吧!」婦人卻不回答。那人便將她馱在驢上,起身回本處去了。
19:29 到了家裡,用刀將妾的屍身切成十二塊,使人拿著傳送以色列的四境。
19:30 凡看見的人都說:「從以色列人出埃及地,直到今日,這樣的事沒有行過,也沒有見過。現在應當思想,大家商議當怎樣辦理。」
利未人帶著他的妾與僕人在外過夜,他們避開外邦人的城,趕到基比亞,卻沒有人接待他們。後來,總算有一位老年人接待他們。然而,當晚卻發生了一件令當時的人都覺得駭人聽聞的事。讓我們藉這樣的事來對照、省思現代人的光景:
一、同性性關係:
基比亞的匪徒圍住老年人的房子,要他把利未人交出來,為要與他發生同性性關係。根據創世記的記載,所多瑪、蛾摩拉這兩個城市也發生過類似的事,甚至人民連老到少都行這敗壞的惡事,因為他們的罪惡甚重。於是,上帝將硫磺與火從天上降下,滅了這兩座城。
神所設立的性關係是要在婚姻裡,而且是一男一女;然而,基比亞的匪徒竟然要求要與利未人「交合」,這樣的行為不只不在婚姻裡,更不是一男一女的性關係。
另外,新約的羅馬書也提到神看待同性戀的態度:「神任憑他們放縱可羞恥的情慾。他們的女人把順性的用處變為逆性的用處;男人也是如此,棄了女人順性的用處,慾火攻心,彼此貪戀,男和男行可羞恥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參羅一26~27)。我們也從摩西五經與保羅書信曉得,同性戀以及任何並非神所設立的性關係,在祂眼裡都是可恥且有罪的。
二、放縱性慾:
基比亞的匪徒放縱性慾,不只要與男人苟合,連女人也不放過。後來,他們得不到利未人,卻將他的妾終夜淩辱至死;他們不只行逆性的事,更是用強暴的手段來迫害別人。
今日的性觀念越來越開放,幾乎與士師記所描述的沒有差異:同居、婚前性行為、同性戀、雙性戀,已被多數人認同。支持世俗「性觀念」的人越來越多,持守聖經價值觀的人反而成為少數。因此,我們不能只想明哲保身,而是要採取積極、主動的態度,來影響這世代的價值觀。若不如此,甚至連我們或是下一代,都要面臨利未人所遭遇的逼迫。
讓我們舉起禱告的手,求主堵住破口,為這個世代的兩性關係把關!
回應:
主啊!求祢醫治、潔淨這地!使這地的百姓,從錯誤性觀念的綑綁中得釋放!
禱讀:
加拉太書六章8節
順著情慾撒種的,必從情慾收敗壞;順著聖靈撒種的,必從聖靈收永生。
QT經文:
士師記十九章11~30節
相關連結:
每日親近神 士師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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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聲傳播協會 2月份每日親近神 Youtube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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