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親近神 07/07 申命記 第20天
經文:申命記十七章1~13節
主題:神的聖潔與公義
17:1 「凡有殘疾,或有甚麼惡病的牛羊,你都不可獻給耶和華─你的 神,因為這是耶和華─你 神所憎惡的。
17:2 「在你們中間,在耶和華─你 神所賜你的諸城中,無論哪座城裡,若有人,或男或女,行耶和華─你 神眼中看為惡的事,違背了他的約,
17:3 去事奉敬拜別神,或拜日頭,或拜月亮,或拜天象,是主不曾吩咐的;
17:4 有人告訴你,你也聽見了,就要細細地探聽,果然是真,準有這可憎惡的事行在以色列中,
17:5 你就要將行這惡事的男人或女人拉到城門外,用石頭將他打死。
17:6 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將那當死的人治死;不可憑一個人的口作見證將他治死。
17:7 見證人要先下手,然後眾民也下手將他治死。這樣,就把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
17:8 「你城中若起了爭訟的事,或因流血,或因爭競,或因毆打,是你難斷的案件,你就當起來,往耶和華─你 神所選擇的地方
17:9 去見祭司利未人,並當時的審判官,求問他們,他們必將判語指示你。
17:10 他們在耶和華所選擇的地方指示你的判語,你必照著他們所指教你的一切話謹守遵行。
17:11 要按他們所指教你的律法,照他們所斷定的去行;他們所指示你的判語,你不可偏離左右。
17:12 若有人擅敢不聽從那侍立在耶和華─你 神面前的祭司,或不聽從審判官,那人就必治死;這樣,便將那惡從以色列中除掉。
17:13 眾百姓都要聽見害怕,不再擅敢行事。」
一、神是聖潔的(申十七1~7)
耶和華神吩咐祂的子民要聖潔。在利未記十一章44節,耶和華說:「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所以你們要成為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神要祂的子民成為聖潔,因為祂就是聖潔的。「聖潔」有被分別出來的意思,是要人從世界被分別出來,與神相交。人獻禮物給上帝時,要真心誠意,不可隨便,不可獻有殘疾、惡病的牛羊;更不可對上帝不忠,而事奉敬拜別神,如日頭、月亮、天象或其它偶像。上帝要祂的子民專一、沒有二心,以聖潔的心單單事奉祂、敬拜祂。求主幫助我們,讓我們的心不被世界所迷惑,轉身追求世上的金錢、名利、享受,而願意以聖潔為裝飾來追求主,讓主成為我們唯一的渴慕。
二、神是公義的(申十七8~13)
耶和華神是公義的神。「公義」的意思,是給予每個人所當得的。以色列民在進入應許之地之前,上帝在他們當中按立百夫長、千夫長來管理,申命記第一章也對此詳述。若以色列民有難以判斷的案件,「你就當起來,往耶和華──你神所選擇的地方去見祭司利未人,並當時的審判官」(申十七8~9)。而祭司、利未人、審判官就當按公義判斷──審判不看人的外貌,聽訟也不分貴賤,不懼怕人的權勢;因為上帝是公義的神,要給予每個人所當得的,絕不放縱也不包庇。由於人心無法像神一樣的公義,難免有偏好,因此必須求神賜下智慧與能力,讓他們作出公義的審判。審判之後,他們更要進一步「挽回」被審判人的心,讓他仍在主的裡面,不因此喪志而離開神。這樣做彰顯了上帝的公義,也同時保有祂的憐憫與慈愛。
回應
親愛的天父上帝,願祢的聖潔與公義建立在我們當中,使我們的生活能彰顯出祢屬天的榮耀,能常常以聖潔的靈敬拜祢,並以聖潔的心事奉祢。若需要判定人的罪惡,也能彰顯祢的公義。奉主耶穌基督的名禱告,阿們。
禱讀
利未記十一章44節
44 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所以你們要成為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你們也不可在地上的爬物污穢自己。
QT經文
申命記十七章1~13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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