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斯拉記 第13天
經文:以斯拉記十章1~15節
主題:斬草除根
10:1 以斯拉禱告,認罪,哭泣,俯伏在上帝殿前的時候,有以色列中的男女孩童聚集到以斯拉那裏,成了大會,眾民無不痛哭。
10:2 屬以攔的子孫、耶歇的兒子示迦尼對以斯拉說:「我們在此地娶了外邦女子為妻,干犯了我們的上帝,然而以色列人還有指望。
10:3 現在當與我們的上帝立約,休這一切的妻,離絕她們所生的,照着我主和那因上帝命令戰兢之人所議定的,按律法而行。
10:4 你起來,這是你當辦的事,我們必幫助你,你當奮勉而行。」
10:5 以斯拉便起來,使祭司長和利未人,並以色列眾人起誓說,必照這話去行;他們就起了誓。
10:6 以斯拉從上帝殿前起來,進入以利亞實的兒子約哈難的屋裏,到了那裏不吃飯,也不喝水;因為被擄歸回之人所犯的罪,心裏悲傷。
10:7 他們通告猶大和耶路撒冷被擄歸回的人,叫他們在耶路撒冷聚集。
10:8 凡不遵首領和長老所議定、三日之內不來的,就必抄他的家,使他離開被擄歸回之人的會。
10:9 於是,猶大和便雅憫眾人,三日之內都聚集在耶路撒冷。那日正是九月二十日,眾人都坐在上帝殿前的寬闊處;因這事,又因下大雨,就都戰兢。
10:10 祭司以斯拉站起來,對他們說:「你們有罪了;因你們娶了外邦的女子為妻,增添以色列人的罪惡。
10:11 現在當向耶和華-你們列祖的上帝認罪,遵行他的旨意,離絕這些國的民和外邦的女子。」
10:12 會眾都大聲回答說:「我們必照着你的話行,
10:13 只是百姓眾多,又逢大雨的時令,我們不能站在外頭,這也不是一兩天辦完的事,因我們在這事上犯了大罪;
10:14 不如為全會眾派首領辦理。凡我們城邑中娶外邦女子為妻的,當按所定的日期,同着本城的長老和士師而來,直到辦完這事,上帝的烈怒就轉離我們了。」
10:15 惟有亞撒黑的兒子約拿單,特瓦的兒子雅哈謝阻擋這事,並有米書蘭和利未人沙比太幫助他們。
以斯拉哀慟的禱告、披肝瀝膽的呼籲,得到正面回應,眾人意識到他們所犯的罪後果嚴重,就為了將要面臨神的忿怒而哀哭。首領之一的示迦尼,領悟重新得神憐憫的方法,就是離棄罪行,不繼續陷在罪中;而所當行的,就是與外邦妻子,和他們的孩子斷絕關係,如此一來,與罪劃清界線,就重蒙神的悅納。
示迦尼的建議一出,便得到眾領袖附議,立刻著手進行(參5節)。這件事進行得極快,三天內招聚民眾,顯示眾長老和首領們的重視,甚至下令若不應召前來,要抄家沒收財產,嚴重者還會被趕出以色列會眾之外,剝奪他聖民的身分(參7~9節)。當所有被擄歸回的人一同聚集時,以斯拉開門見山指出以色列人所犯的罪,並且宣示必須與外邦妻子兒女斷絕關係,在神面前認罪,回轉歸向神(參10~11節)。
眾百姓明白他們犯了大罪,因此正面回應,由長老與士師進行調查娶外邦女子的人數,並合理的打發他們離開。斷絕關係不代表處理事情無情無義,若外邦妻子如同喇合與路得,願意歸向耶和華成為敬虔子民,就無須遣走她們。然而,多數外邦妻子使得他們的丈夫與孩子不專心跟從耶和華,甚至隨從外邦的敗俗,自然就不應留下。以斯拉重建聖民的工作,終於向前邁了一大步。
親愛的弟兄姊妹,離棄罪是獲得神憐憫與恩典的不二法門,然而並不是心裡想想、嘴巴說說就成了,乃是要身體力行,用行動表明是真正的悔改,而非悔而不改。悔改必須落實在我們的生命當中,好叫我們能時常享受救恩之樂。
回應:
親愛的主,謝謝祢提醒我不要繼續停留在罪中,求聖靈幫助我天天更新,並且賜我力量與勇氣來改變自己。
禱讀:
羅馬書六章11~12節
這樣,你們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向 神在基督耶穌裏,卻當看自己是活的。所以,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們順從身子的私慾。
QT經文:
以斯拉記十章1~15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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