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代志下 第27天
經文:歷代志下二十五章1~28節
主題:屬肉體的亞瑪謝
25:1 亞瑪謝登基的時候年二十五歲,在耶路撒冷作王二十九年。他母親名叫約耶但,是耶路撒冷人。
25:2 亞瑪謝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只是心不專誠。
25:3 國一堅定,就把殺他父王的臣僕殺了,
25:4 卻沒有治死他們的兒子,是照摩西律法書上耶和華所吩咐的說:「不可因子殺父,也不可因父殺子,各人要為本身的罪而死。」
25:5 亞瑪謝招聚猶大人,按著猶大和便雅憫的宗族設立千夫長、百夫長,又數點人數,從二十歲以外,能拿槍拿盾牌出去打仗的精兵共有三十萬;
25:6 又用銀子一百他連得,從以色列招募了十萬大能的勇士。
25:7 有一個神人來見亞瑪謝,對他說:「王啊,不要使以色列的軍兵與你同去,因為耶和華不與以色列人以法蓮的後裔同在。
25:8 你若一定要去,就奮勇爭戰吧!但 神必使你敗在敵人面前;因為 神能助人得勝,也能使人傾敗。」
25:9 亞瑪謝問神人說:「我給了以色列軍的那一百他連得銀子怎麼樣呢?」神人回答說:「耶和華能把更多的賜給你。」
25:10 於是亞瑪謝將那從以法蓮來的軍兵分別出來,叫他們回家去。故此,他們甚惱怒猶大人,氣忿忿地回家去了。
25:11 亞瑪謝壯起膽來,率領他的民到鹽谷,殺了西珥人一萬。
25:12 猶大人又生擒了一萬帶到山崖上,從那裡把他們扔下去,以致他們都摔碎了。
25:13 但亞瑪謝所打發回去、不許一同出征的那些軍兵攻打猶大各城,從撒馬利亞直到伯.和崙,殺了三千人,搶了許多財物。
25:14 亞瑪謝殺了以東人回來,就把西珥的神像帶回,立為自己的神,在它面前叩拜燒香。
25:15 因此,耶和華的怒氣向亞瑪謝發作,就差一個先知去見他,說:「這些神不能救它的民脫離你的手,你為何尋求它呢?」
25:16 先知與王說話的時候,王對他說:「誰立你作王的謀士呢?你住口吧!為何找打呢?」先知就止住了,又說:「你行這事,不聽從我的勸戒,我知道 神定意要滅你。」
25:17 猶大王亞瑪謝與群臣商議,就差遣使者去見耶戶的孫子、約哈斯的兒子、以色列王約阿施,說:「你來,我們二人相見於戰場。」
25:18 以色列王約阿施差遣使者去見猶大王亞瑪謝,說:「黎巴嫩的蒺藜差遣使者去見黎巴嫩的香柏樹,說:『將你的女兒給我兒子為妻。』後來黎巴嫩有一個野獸經過,把蒺藜踐踏了。
25:19 你說:『看哪,我打敗了以東人』,你就心高氣傲,以致矜誇。你在家裡安居就罷了,為何要惹禍使自己和猶大國一同敗亡呢?」
25:20 亞瑪謝卻不肯聽從。這是出乎 神,好將他們交在敵人手裡,因為他們尋求以東的神。
25:21 於是以色列王約阿施上來,在猶大的伯‧示麥與猶大王亞瑪謝相見於戰場。
25:22 猶大人敗在以色列人面前,各自逃回家裡去了。
25:23 以色列王約阿施在伯‧示麥擒住約哈斯(就是亞哈謝)的孫子、約阿施的兒子、猶大王亞瑪謝,將他帶到耶路撒冷,又拆毀耶路撒冷的城牆,從以法蓮門直到角門,共四百肘;
25:24 又將俄別‧以東所看守 神殿裡的一切金銀和器皿,與王宮裡的財寶都拿了去,並帶人去為質,就回撒馬利亞去了。
25:25 以色列王約哈斯的兒子約阿施死後,猶大王約阿施的兒子亞瑪謝又活了十五年。
25:26 亞瑪謝其餘的事,自始至終不都寫在猶大和以色列諸王記上嗎?
25:27 自從亞瑪謝離棄耶和華之後,在耶路撒冷有人背叛他,他就逃到拉吉;叛黨卻打發人到拉吉,將他殺了。
25:28 人就用馬將他的屍首馱回,葬在猶大京城他列祖的墳地裡。
本章記載中包括了一些列王紀沒有的資料。例如:亞瑪謝從以色列招募傭兵(參6~10節),以及他敬拜以東人的神(參14~16節)。從表面看來,亞瑪謝作王前期是忠於上帝的,並在攻打以東之役獲勝;但後來卻背棄上帝,以至於敗給以色列並受到羞辱;不過,歷代志的作者一開始便指明,亞瑪謝根本是心不專誠的(參代下二十五2)。
當亞瑪謝準備和以東作戰之時,用金錢從以色列招募傭兵(由後來亞瑪謝要去挑戰以色列來推測,這些傭兵可能是以色列常備軍的一部分)。後來雖然亞瑪謝接受了先知的話(參代下二十五7~10),而且因此得勝,但是他原初想靠以色列傭兵的幫助,便顯示他根本對神懷有貳心。並且,亞瑪謝雖然接受先知的話,但他心思首先想到的,是解散傭兵所引致的大量損失,因為屬肉體的心思是不願放棄眼見的利益。亞瑪謝之所以被說服,乃因先知回答說:「耶和華能把更多的賜給你。」
正因為亞瑪謝的心思是被肉體欺騙的,所以立刻顯出信仰的愚昧,居然顛倒邏輯地把戰敗之以東人的神像攜回膜拜,並對先知的警告惡言相向。因為屬肉體的驕傲產生了愚蠢的自信,自認能夠挾大敗以東的威勢,向以色列討回公道。(因為以色列的傭兵在解散之後,竟然趁虛而入打劫猶大的城市。)其實亞瑪謝早已忘記,他之所以能夠戰勝以東,乃因上帝的幫助;而這位曾經幫助他的耶和華,早已被以東的神明取而代之了。
親愛的弟兄姊妹,保羅告訴羅馬城的基督徒:「弟兄們,這樣看來,我們並不是欠肉體的債去順從肉體活著。你們若順從肉體活著,必要死;若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必要活著。」(參羅八12~13)有些基督徒信主數十年,從來不能體會什麼是神的恩典,以為那只是基督教界的術語,卻不知道原因是,自己一直活在順從肉體之中。大多數的基督徒,雖然知道肉體、聖靈是怎麼回事,卻習慣於在二者之間掙扎,並不積極靠著聖靈治死肉體。亞瑪謝應該算是第一類的,那麼,你我是屬於何者呢?
回應禱告:
親愛的天父,求祢教導我們靠著聖靈進入上帝的恩典,能經歷、體會神的恩典。求祢幫助我們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而活。阿們!
禱讀:
羅馬書八章12~13節
弟兄們,這樣看來,我們並不是欠肉體的債去順從肉體活著。你們若順從肉體活著,必要死;若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必要活著。
QT經文:
歷代志下二十五章1~28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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