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得記 第5天
經文:路得記三章1~12節
主題:無盡的恩慈 美好的愛
3:1 路得的婆婆拿俄米對她說:「女兒啊,我不當為你找個安身之處,使你享福嗎?
3:2 你與波阿斯的使女常在一處,波阿斯不是我們的親族嗎?他今夜在場上簸大麥;
3:3 你要沐浴抹膏,換上衣服,下到場上,卻不要使那人認出你來。你等他吃喝完了,
3:4 到他睡的時候,你看準他睡的地方,就進去掀開他腳上的被,躺臥在那裡,他必告訴你所當做的事。」
3:5 路得說:「凡你所吩咐的,我必遵行。」
3:6 路得就下到場上,照她婆婆所吩咐她的而行。
3:7 波阿斯吃喝完了,心裡歡暢,就去睡在麥堆旁邊。路得便悄悄地來掀開他腳上的被,躺臥在那裡。
3:8 到了夜半,那人忽然驚醒,翻過身來,不料有女子躺在他的腳下。
3:9 他就說:「你是誰?」回答說:「我是你的婢女路得。求你用你的衣襟遮蓋我,因為你是我一個至近的親屬。」
3:10 波阿斯說:「女兒啊,願你蒙耶和華賜福。你末後的恩比先前更大;因為少年人無論貧富,你都沒有跟從。
3:11 女兒啊,現在不要懼怕,凡你所說的,我必照著行;我本城的人都知道你是個賢德的女子。
3:12 我實在是你一個至近的親屬,只是還有一個人比我更近。
我們從拿俄米、路得、波阿斯這三個人身上,看到一份難能可貴的「無私之愛」──願意為他人的益處放下自己。而這樣的愛,真實顯明了神的屬性:
拿俄米反映神對我們美好的意念(參得三1~4):
拿俄米盼望路得能找到一個「安身之處」,找到愛她的丈夫,擁有幸福的歸宿。她有路得這位願意照顧她終老的好媳婦,卻因著無私的愛而甘心放手!而且,更特別的是,她主動為路得的益處細心設想,經過仔細的觀察和考慮,才向路得提議,並告知應該如何進行。而神對我們也是如此──「神啊,祢的意念向我何等寶貴!其數何等眾多!」(參詩一三九17)、「耶和華說:我知道我向你們所懷的意念是賜平安的意念,不是降災禍的意念,要叫你們末後有指望」(參耶二十九11)。
路得反映神對我們無限的恩慈(參得三5~11):
波阿斯並不以為路得的舉動有失婦道,反而稱讚她是「賢德的女子」,並說「願妳蒙耶和華賜福」,意即神悅納她所行的。為什麼神悅納路得所行的?是因為第10節所提到的內容:「妳末後的『恩』比先前更大」。這裡的「恩」不是指神的恩典,乃是指路得對拿俄米那份忠貞的恩慈(kindness)。
原來,根據律法的內容,若有人因貧窮而需賣地,至近親屬有義務贖回。倘若那人死去,留下妻子卻無兒女,至近親屬應娶寡婦為死者留後,並贖回失地(參申二十五5~6)。因此,波阿斯明白,路得的行為其實遵循了律法的要求,以致神的恩福能臨到以利米勒的家,拿俄米也能獲得律法的保障。這是一份出於無私的愛所作的付出!
弟兄姊妹,神也是用祂無私的愛對待我們:「神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捨了,豈不也把萬物和祂一同白白的賜給我們嗎?」(參羅八32)祂透過耶穌,向我們展現極致的恩慈:「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參約三16)神對我們懷抱如此美好的意念,並向我們彰顯無限的恩慈!成為祂的兒女,真好!
回應:
天父,謝謝祢揀選我作祢尊貴的兒女!活在祢的眷顧和恩典裡,是何等穩妥!
禱讀:
詩篇三十一篇19節
敬畏祢、投靠祢的人,祢為他們所積存的,在世人面前所施行的恩惠是何等大呢!
QT經文:
路得記三章1~12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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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親近神 路得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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