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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親近神 2019/10/03 詩篇 第37天


每日親近神 2019/10/03 詩篇 第37天
經文:詩篇三十二篇1~11節
主題:喜樂之道

32:1 (大衛的訓誨詩。)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
32:2 凡心裡沒有詭詐、耶和華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
32:3 我閉口不認罪的時候,因終日唉哼而骨頭枯乾。
32:4 黑夜白日,你的手在我身上沉重;我的精液耗盡,如同夏天的乾旱。(細拉)
32:5 我向你陳明我的罪,不隱瞞我的惡。我說:我要向耶和華承認我的過犯,你就赦免我的罪惡。(細拉)
32:6 為此,凡虔誠人都當趁你可尋找的時候禱告你;大水泛溢的時候,必不能到他那裡。
32:7 你是我藏身之處;你必保佑我脫離苦難,以得救的樂歌四面環繞我。(細拉)
32:8 我要教導你,指示你當行的路;我要定睛在你身上勸戒你。
32:9 你不可像那無知的騾馬,必用嚼環轡頭勒住牠;不然,就不能馴服。
32:10 惡人必多受苦楚;惟獨倚靠耶和華的必有慈愛四面環繞他。
32:11 你們義人應當靠耶和華歡喜快樂;你們心裡正直的人都當歡呼。


我們都渴望自己的生命充滿喜樂,也不斷地在追求活出喜樂的人生!可是,我們要如何得著喜樂呢?信仰告訴我們,真實的喜樂不是擁有更多的金錢、生活的享受,甚至是獲得眼目、肉體和情慾的滿足,而是成為一個「義人」!今天,讓我們透過這一篇詩篇,來思想如何成為充滿喜樂的義人:

常常在神的面前認罪:在第1至5節,詩人提到──當他「閉口不認罪」,心中就會充滿愁苦、不安及沉重!因此,當我們失去喜樂,心中感到不安和沉重,就要先求神光照我們,是否有什麼尚未在祂面前承認的罪。而只要我們在神的面前認罪,就必從祂得著赦免與平安!

平安與喜樂,是從我們向神認罪,並且與神恢復關係而來的!只要我們願意常常認罪,不在神的面前隱瞞行為和內心的惡,就必活出喜樂的生命!另外,當我們得罪了人,卻不願意向對方認罪、重新建立與人和睦的關係,我們的心也會覺得沉重、不安;此時,我們唯有放下自己,「彼此認罪,互相代求」(雅五16),才能再度得著真實的醫治和喜樂!

謙卑接受神的教導:在第6節,詩人提到──當我們犯錯,應當趁耶和華可尋找的時候尋找祂,也就是要趕快向祂認罪!否則,祂的管教就要臨到我們的身上,因為神必管教屬祂的兒女!另外,第8節提到,神時常「定睛」在我們身上,要光照我們、指出我們的錯誤。當神指出我們的過犯,我們就要立即認罪,好能討祂喜悅!雖然管教的事不會讓人覺得快樂,但是只要我們順服神的管教與引導,就能恢復喜樂、平安的生命(參來十二11)!

在患難中倚靠神:從第10節,我們看見「惡人」不是指道德上的惡,而是指「不倚靠神的人」!不倚靠神的人必多受苦楚,而尋求神,並且藏在神裡面的人,神必救他脫離苦難,以得救的樂歌四面環繞他(參7節)!

感謝主,義人必靠祂歡喜快樂!因為祂是信實的主,祂必不讓義人動搖(參詩五十五22)!


回應

主啊!求祢幫助我時常向祢陳明我的罪,並且願意敏銳於祢的管教,走在合祢心意的道路上,好能享受真正的喜樂與平安!奉主的名求,阿們!

禱讀

詩篇三十二篇11節
你們義人應當靠耶和華歡喜快樂;你們心裡正直的人都當歡呼。

QT經文

詩篇三十二篇1~11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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