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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親近神 12/04 撒母耳記下 第14天


每日親近神 12/04 撒母耳記下 第14天
經文:撒母耳記下十二章15~31節
主題:完全降服神


12:15 拿單就回家去了。耶和華擊打烏利亞妻給大衛所生的孩子,使他得重病。
12:16 所以大衛為這孩子懇求 神,而且禁食,進入內室,終夜躺在地上。
12:17 他家中的老臣來到他旁邊,要把他從地上扶起來,他卻不肯起來,也不同他們吃飯。
12:18 到第七日,孩子死了。大衛的臣僕不敢告訴他孩子死了,因他們說:「孩子還活著的時候,我們勸他,他尚且不肯聽我們的話,若告訴他孩子死了,豈不更加憂傷嗎?」
12:19 大衛見臣僕彼此低聲說話,就知道孩子死了,問臣僕說:「孩子死了嗎?」他們說:「死了。」
12:20 大衛就從地上起來,沐浴,抹膏,換了衣裳,進耶和華的殿敬拜;然後回宮,吩咐人擺飯,他便吃了。
12:21 臣僕問他說:「你所行的是甚麼意思?孩子活著的時候,你禁食哭泣;孩子死了,你倒起來吃飯。」
12:22 大衛說:「孩子還活著,我禁食哭泣;因為我想,或者耶和華憐恤我,使孩子不死也未可知。
12:23 孩子死了,我何必禁食,我豈能使他返回呢?我必往他那裡去,他卻不能回我這裡來。」
12:24 大衛安慰他的妻拔示巴,與她同寢,她就生了兒子,給他起名叫所羅門。耶和華也喜愛他,
12:25 就藉先知拿單賜他一個名字,叫耶底底亞,因為耶和華愛他。
12:26 約押攻取亞捫人的京城拉巴。
12:27 約押打發使者去見大衛,說:「我攻打拉巴,取其水城。
12:28 現在你要聚集其餘的軍兵來,安營圍攻這城,恐怕我取了這城,人就以我的名叫這城。」
12:29 於是大衛聚集眾軍,往拉巴去攻城,就取了這城,
12:30 奪了亞捫人之王所戴的金冠冕(王:或譯瑪勒堪;瑪勒堪就是米勒公,又名摩洛,亞捫族之神名),其上的金子重一他連得,又嵌著寶石。人將這冠冕戴在大衛頭上。大衛從城裡奪了許多財物,
12:31 將城裡的人拉出來,放在鋸下,或鐵耙下,或鐵斧下,或叫他經過磚窯(或譯:強他們用鋸,或用打糧食的鐵器,或用鐵斧做工,或使在磚窯裡服役);大衛待亞捫各城的居民都是如此。其後,大衛和眾軍都回耶路撒冷去了。

神不喜悅大衛所犯的罪。儘管大衛後來認罪,神依然讓他承擔犯罪的結果,並且在他身上施行審判──大衛因姦淫所生的孩子不能存活,果然那孩子就生重病死了。孩子死後,大衛在神面前悲哀哭泣,禁食禱告。大衛這樣做的部分原因必然是為著孩子,但他也同時明白:孩子之所以生病、死去,是因為他曾經犯下的惡行。

當大衛為所犯之罪悲傷痛悔,神必然會赦免他,或許還願意因著憐恤而醫治孩子。但是,後來神並未這樣做。儘管如此,大衛完全接受神對他的處置。他沒有質疑神或是向祂提出抗議,而是完全承認神的主權。他相信神的安排是最好的!畢竟誰能有把握保證,這個在姦淫之下所生出的孩子,將來能好好面對父母的罪行、全國百姓異樣的眼光,並且還能健康、平安及自由的活著?

許多時候,人在當下往往難以明白神的作為。但是,我們順服神不是因為能夠明白、接受,因為這樣的順服是以自我為中心,並非真實的順服。對於至高神,我們本來就應當全然順服,包括神允許苦難發生、義人受苦、所愛之人離世……等等。在神與人之間,有一些事情是屬於神絕對的主權,人不應當冒犯或企圖跨越。每當我們面臨這樣的事,應當敬畏神並且悔改、遠離惡事,回到合祂心意的光景裡;因為我們應當在乎的是與祂的關係,而不只是心中執意想要達成的結果。

大衛所犯下的罪,是他生命中極大的污點!但是,大衛並未因為懷怨就厭棄拔示巴,儘管他有能力這麼做。大衛承擔後果,並且安慰拔示巴;他再度回到一國之君的位置上,繼續領導以色列戰勝仇敵。而我們從中看見:大衛重新回到對的位置與正確的生命次序。這樣的心志與行動,值得我們思考和學習!


回應

天父,我應當要向祢完全降服。許多時候,我的心如此剛硬,竟得罪祢!求祢原諒我,並且幫助我更深敬畏祢,完全順服祢。奉主的名求,阿們!

禱讀

詩篇五十一篇10節
10 神啊,求祢為我造清潔的心,使我裡面重新有正直的靈。

QT經文

撒母耳記下十二章15~31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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