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親近神 10/03 士師記 第38天
主題:敗壞的世代 婚姻的扭曲
經文:士師記十九章1~10節
19:1 當以色列中沒有王的時候,有住以法蓮山地那邊的一個利未人,娶了一個猶大伯利恆的女子為妾。
19:2 妾行淫離開丈夫,回猶大的伯利恆,到了父家,在那裡住了四個月。
19:3 她丈夫起來,帶著一個僕人、兩匹驢去見她,用好話勸她回來。女子就引丈夫進入父家。她父見了那人,便歡歡喜喜地迎接。
19:4 那人的岳父,就是女子的父親,將那人留下住了三天。於是二人一同吃喝、住宿。
19:5 到第四天,利未人清早起來要走,女子的父親對女婿說:「請你吃點飯,加添心力,然後可以行路。」
19:6 於是二人坐下一同吃喝。女子的父親對那人說:「請你再住一夜,暢快你的心。」
19:7 那人起來要走,他岳父強留他,他又住了一宿。
19:8 到第五天,他清早起來要走,女子的父親說:「請你吃點飯,加添心力,等到日頭偏西再走。」於是二人一同吃飯。
19:9 那人同他的妾和僕人起來要走,他岳父,就是女子的父親,對他說:「看哪,日頭偏西了,請你再住一夜;天快晚了,可以在這裡住宿,暢快你的心。明天早早起行回家去。」
19:10 那人不願再住一夜,就備上那兩匹驢,帶著妾起身走了,來到耶布斯的對面(耶布斯就是耶路撒冷。)
士師記第十九至二十一章,記載了利未人和他的妾的遭遇,以及所引發的連鎖反應。這段記載突顯當時社會的敗壞,以及價值觀的扭曲。
一、一夫多妻:住在以法蓮山地的利未人,娶了一個妾。娶妾是當時在以色列社會所容許的事,但這並不是上帝的心意;可見當時神所設立的婚姻制度,已經遭到扭曲、破壞。神所設立的婚姻是一夫一妻、一男一女、各人離開父母、二人成為一體(參太十九4~6)。
當一些基督徒看見聖經中的屬靈偉人擁有多位妻子,或許會感到困惑。其實聖經並沒有記載完美的人,而是呈現事實:即使是神的選民,也都可能犯錯。我們仔細想想,就知道那些擁有多位妻子的人物,幾乎都在婚姻上付出極大的代價。
保羅以婚姻關係來形容基督與教會的關係:「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是極大的奧祕,但我是指著基督和教會說的。」(弗五31~32)、「教會怎樣順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樣凡事順服丈夫。」(弗五24)、「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弗五25)由此可見,神非常看重婚姻關係,也要藉婚姻來祝福我們。
二、婚外性關係:利未人的妾行淫離開他,他用好話勸妾回來;而妾的父親對此不聞不問,可見當時道德淪亡的程度。
十誡的第七誡是「不可姦淫」(出二十14),摩西五經也提到懲治婚外性行為,嚴重的話要用石頭打死,可見聖經如此嚴厲看待婚外性關係。保羅也提到:「人所犯的,無論什麼罪,都在身子以外。惟有行淫的,是得罪自己的身子。」(林前六18)耶穌甚至將「看見婦人就動淫念」視為犯姦淫(太五28),標準更為嚴格。
美好的性關係不只是行為,而是要雙方在身心靈彼此契合。上帝將性關係規畫在婚姻裡,就是要讓人享受性的美好,享受真正的合一。
願主祝福已婚者,享受在祂所設立的婚姻中,成為眾人羨慕的對象;也願主祝福未婚者,預備自己成為適合進入婚姻的人,享受並把握單身可以專心服事神的機會。
回應
愛我們的主!求祢祝福已婚者享受婚姻,未婚者享受單身生活,並且都為祢而活!
禱讀
希伯來書十三章4節
4 婚姻,人人都當尊重,床也不可污穢;因為苟合行淫的人,神必要審判。
QT經文
士師記十九章1~10節
Views: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