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 are currently viewing 每日親近神 05/06 利未記 第56天

每日親近神 05/06 利未記 第56天


每日親近神 05/06 利未記 第56天
經文;利未記二十七章1~34節
主題:奉獻的準則

27:1 耶和華對摩西說:
27:2 「你曉諭以色列人說:人還特許的願,被許的人要按你所估的價值歸給耶和華。
27:3 你估定的,從二十歲到六十歲的男人,要按聖所的平,估定價銀五十舍客勒。
27:4 若是女人,你要估定三十舍客勒。
27:5 若是從五歲到二十歲,男子你要估定二十舍客勒,女子估定十舍客勒。
27:6 若是從一月到五歲,男子你要估定五舍客勒,女子估定三舍客勒。
27:7 若是從六十歲以上,男人你要估定十五舍客勒,女人估定十舍客勒。
27:8 他若貧窮,不能照你所估定的價,就要把他帶到祭司面前,祭司要按許願人的力量估定他的價。
27:9 「所許的若是牲畜,就是人獻給耶和華為供物的,凡這一類獻給耶和華的,都要成為聖。
27:10 人不可改換,也不可更換,或是好的換壞的,或是壞的換好的。若以牲畜更換牲畜,所許的與所換的都要成為聖。
27:11 若牲畜不潔淨,是不可獻給耶和華為供物的,就要把牲畜安置在祭司面前。
27:12 祭司就要估定價值;牲畜是好是壞,祭司怎樣估定,就要以怎樣為是。
27:13 他若一定要贖回,就要在你所估定的價值以外加上五分之一。
27:14 「人將房屋分別為聖,歸給耶和華,祭司就要估定價值。房屋是好是壞,祭司怎樣估定,就要以怎樣為定。
27:15 將房屋分別為聖的人,若要贖回房屋,就必在你所估定的價值以外加上五分之一,房屋仍舊歸他。
27:16 「人若將承受為業的幾分地分別為聖,歸給耶和華,你要按這地撒種多少估定價值,若撒大麥一賀梅珥,要估價五十舍客勒。
27:17 他若從禧年將地分別為聖,就要以你所估定的價為定。
27:18 倘若他在禧年以後將地分別為聖,祭司就要按著未到禧年所剩的年數推算價值,也要從你所估的減去價值。
27:19 將地分別為聖的人若定要把地贖回,他便要在你所估的價值以外加上五分之一,地就准定歸他。
27:20 他若不贖回那地,或是將地賣給別人,就再不能贖了。
27:21 但到了禧年,那地從買主手下出來的時候,就要歸耶和華為聖,和永獻的地一樣,要歸祭司為業。
27:22 他若將所買的一塊地,不是承受為業的,分別為聖歸給耶和華,
27:23 祭司就要將你所估的價值給他推算到禧年。當日,他要以你所估的價銀為聖,歸給耶和華。
27:24 到了禧年,那地要歸賣主,就是那承受為業的原主。
27:25 凡你所估定的價銀都要按著聖所的平:二十季拉為一舍客勒。
27:26 「惟獨牲畜中頭生的,無論是牛是羊,既歸耶和華,誰也不可再分別為聖,因為這是耶和華的。
27:27 若是不潔淨的牲畜生的,就要按你所估定的價值加上五分之一贖回;若不贖回,就要按你所估定的價值賣了。
27:28 「但一切永獻的,就是人從他所有永獻給耶和華的,無論是人,是牲畜,是他承受為業的地,都不可賣,也不可贖。凡永獻的是歸給耶和華為至聖。
27:29 凡從人中當滅的都不可贖,必被治死。」
27:30 「地上所有的,無論是地上的種子是樹上的果子,十分之一是耶和華的,是歸給耶和華為聖的。
27:31 人若要贖這十分之一的甚麼物,就要加上五分之一。
27:32 凡牛群羊群中,一切從杖下經過的,每第十隻要歸給耶和華為聖。
27:33 不可問是好是壞,也不可更換;若定要更換,所更換的與本來的牲畜都要成為聖,不可贖回。」
27:34 這就是耶和華在西奈山為以色列人所吩咐摩西的命令。


利未記由獻祭開始,也以奉獻作為結尾。由獻燔祭可見人生命的主權在於神;由最後一章的許願、還願和頭生的歸給神,仍然可見生命的主權在於神。因此,燔祭是講到生命主權的奉獻,最後一章則是講到人和財物的奉獻。

人因為感恩常常會在神的面前許願,或者說,人因著期待得著神的恩典而有所許願,在經歷神的恩典之後要還願,而還願的人又常將感恩祭獻在神的面前,所以感恩祭又叫還願祭(利七15~16)。經文首先提到的是人的獻身,作拿細耳人(參新譯本,民六1~2)。由於人有自己的家庭、工作等,所以神准許人用金錢來代替自己的獻身(特別是當時已有利未人在神的面前專職事奉)。這個替代不是指生命的價值,乃是指人力的價值。因此,在這規定中我們看見幾項特別的原則:

第一、黃金時段:以金錢替代的準則,不是按照人的身分、地位、學識,乃是根據年齡和性別。在神的眼中沒有外貌的差異,只有心志的差別,其中最有價值的年齡是二十至六十歲,這是人一生的黃金時段。人若是願意讓神所用,最好將一生的黃金時段獻給主。

第二、按著力量:神也顧念貧窮人的能力,可以按照許願人的力量估定價值(8節)。這並非貧窮人在神面前較無價值,乃是按著他的力量。所以任何人都可以把自己獻給神,讓神來使用我們。

第三、都要成聖:凡是獻給神的,無論是什麼,都要成聖(9節),這包含了牲畜、土地、房屋和收成的果實等等。成聖的意思,就是被分別出來歸給神。成聖的物既是屬於神,當然要按著神的旨意來用。

奉獻的細例中,有兩個基本的原則:1.頭生的都是神的(26節)。2.十分之一也歸耶和華為聖(30節)。事實上,頭就是代表全體,神藉著頭生的牲畜歸給祂,是讓我們明白一切都是祂的賞賜,就人來說也是如此。利未人不過是代表一切頭生的事奉神,而且神要十分之一的方法很特別,羊群或牛群不是第一隻,而是第十隻歸給神。由此可見,神體恤、顧念人生活的需要,把十分之九先給我們,然後將第十隻歸給祂。若是我們多看看這十分之九,奉獻的時候一定會更加感恩和喜樂。


回應

親愛的天父,感謝祢廣大的恩典,我願意將我的一生歸給祢來使用。奉靠主耶穌的聖名,阿們。

禱讀

歷代志上二十九章14節
14 我算什麼,我的民算什麼,竟能如此樂意奉獻?因為萬物都從祢而來,我們把從祢而得的獻給祢。

QT經文

利未記二十七章1~34節

Views: 7

高雄基督之家

高雄基督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