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埃及記 第39天
經文:出埃及記二十章12~26節
主題:愛人的誡命

20:12 「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 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
20:13 「不可殺人。
20:14 「不可姦淫。
20:15 「不可偷盜。
20:16 「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
20:17 「不可貪戀人的房屋;也不可貪戀人的妻子、僕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
20:18 眾百姓見雷轟、閃電、角聲、山上冒煙,就都發顫,遠遠地站立,
20:19 對摩西說:「求你和我們說話,我們必聽;不要 神和我們說話,恐怕我們死亡。」
20:20 摩西對百姓說:「不要懼怕;因為 神降臨是要試驗你們,叫你們時常敬畏他,不致犯罪。」
20:21 於是百姓遠遠地站立;摩西就挨近 神所在的幽暗之中。
20:22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要向以色列人這樣說:『你們自己看見我從天上和你們說話了。
20:23 你們不可做甚麼神像與我相配,不可為自己做金銀的神像。
20:24 你要為我築土壇,在上面以牛羊獻為燔祭和平安祭。凡記下我名的地方,我必到那裡賜福給你。
20:25 你若為我築一座石壇,不可用鑿成的石頭,因你在上頭一動家具,就把壇污穢了。
20:26 你上我的壇,不可用臺階,免得露出你的下體來。』」

十誡的第二部分論及人與人的關係:
要孝敬父母(參12節),第五誡──孝敬父母,這是第一條帶著應許的誡命。凡遵守這誡命的人,「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保羅說:「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長壽。」(參弗六2)這條誡命也可譯為「敬重你的父親和母親」,那是說無論父母是否配得尊敬,都要孝敬。要知道生命是神賜予的,又藉著父母傳遞下去,故父母也是神的代表,替神管理兒女,不敬重父母即是不尊敬神。

尊重生命(參13節),第六誡──不可殺人,人在神心目中具有無限珍貴的價值。這條誡命雖強調生命是神聖的,但是並非泛指「不殺生」,只是禁止未經許可的殺人行為。從新約的啟示看,恨人也包括在這一條誡命之內,連恨弟兄也算為殺人(參太五21~26)。

尊重婚姻(參14節),第七誡──不可姦淫,婚姻是一種立約關係,雙方均須負責任,這條誡命要人保守婚姻的貞節,姦淫乃破壞了婚姻的忠誠,顯示對配偶不尊敬。遵守這條誡命須具備兩個條件:第一,尊重婚姻的神聖關係;第二,持守個人的貞節,只在婚姻中有性行為。

尊重別人的財物(參15節),第八誡──不可偷盜,凡是用不正當的方法獲取財物即是偷盜。擁有財產不是一件壞事,但聖經不允許為利去傷害、壓榨別人。舊約瑪拉基書三章8~10節更表明凡不獻上供物和十分之一的奉獻,即是奪取了神之物,犯了這條誡命。

尊重真理及他人的名譽(參16節),第九誡──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廣義來說,乃要禁止一切不誠實的事(參利十九11,禁止說謊),作假見證足以叫無辜的人致死,或破壞別人的名譽。攻擊別人即是攻擊神,因人是按照神的形像造的。

不可貪戀別人的所有物(參17節),第十誡──這條誡命禁止人以不正當的態度對待別人。貪婪是人起鬥爭殘殺的基本原因,「貪婪」在希伯來文意即「渴求」或「以…為樂」;當「渴求」走入歧途,想要得著別人的東西,就是錯誤、就是罪。保羅說:「不可有貪心,因為貪心與拜偶像一樣。」(參弗五5)

回應:

感謝神,因祢使我在新約的啟示中,了解十誡的精義,求主幫助我遵守並全心愛神及愛人。

禱讀:

馬可福音十二章30節
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

QT:

出埃及記二十章12節

相關連結:

每日親近神 出埃及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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