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世記 第108天
經文:創世記三十四章18~31節
主題:雅各家的臭名

34:18 哈抹和他的兒子示劍喜歡這話。
34:19 那少年人做這事並不遲延,因為他喜愛雅各的女兒;他在他父親家中也是人最尊重的。
34:20 哈抹和他兒子示劍到本城的門口,對本城的人說:
34:21 「這些人與我們和睦,不如許他們在這地居住,做買賣;這地也寬闊,足可容下他們。我們可以娶他們的女兒為妻,也可以把我們的女兒嫁給他們。
34:22 惟有一件事我們必須做,他們才肯應允和我們同住,成為一樣的人民:就是我們中間所有的男丁都要受割禮,和他們一樣。
34:23 他們的群畜、貨財,和一切的牲口豈不都歸我們嗎?只要依從他們,他們就與我們同住。」
34:24 凡從城門出入的人就都聽從哈抹和他兒子示劍的話;於是凡從城門出入的男丁都受了割禮。
34:25 到第三天,眾人正在疼痛的時候,雅各的兩個兒子,就是底拿的哥哥西緬和利未,各拿刀劍,趁著眾人想不到的時候來到城中,把一切男丁都殺了,
34:26 又用刀殺了哈抹和他兒子示劍,把底拿從示劍家裡帶出來就走了。
34:27 雅各的兒子們因為他們的妹子受了玷污,就來到被殺的人那裡,擄掠那城,
34:28 奪了他們的羊群、牛群,和驢,並城裡田間所有的;
34:29 又把他們一切貨財、孩子、婦女,並各房中所有的,都擄掠去了。
34:30 雅各對西緬和利未說:「你們連累我,使我在這地的居民中,就是在迦南人和比利洗人中,有了臭名。我的人丁既然稀少,他們必聚集來擊殺我,我和全家的人都必滅絕。」
34:31 他們說:「他豈可待我們的妹子如同妓女嗎?」

雅各的兒子們以牙還牙的手段太可怕了,他們公然用神所定規與以色列民立約的特殊方式—「割禮」,來達到殺戮示劍城所有男丁,並擄掠一切財物的罪惡目的,實在駭人聽聞。割禮原本是神立約的記號,如今被憤怒的人當作報復的工具,可見宗教儀式並不能改變一個人的生命。人除非被神得著,否則宗教記號及儀式是無意義的。

哈抹和示劍以雅各兒子們所說的話為美,誰知他們卻是口蜜腹劍,使全城的人陷入災難。其實,哈抹和示劍也是因覬覦雅各家的群畜、貨財和一切的牲口(參23節),才遭橫禍。是貪財使得示劍城滅亡的。

西緬與利未不是把伸冤、報應的權柄交給神(參羅十二19),而是自己充當劊子手,陷入流人血的罪惡之中,為此他們付出了沉重的代價。雅各臨終前代表神為他的兒子們祝福時,非但沒有為西緬與利未祝福,而且譴責「他們的刀劍是殘忍的器具……趁怒殺害人命」(參創四十九5~6),咒詛他們「分居在雅各家裡,散住在以色列地中。」(參創四十九7)。

雅各的兒子們想要保住自家的名聲,不讓妹妹如同妓女,但他們所做的行為──用詭計殺害及擄掠全城──不但沒有保住名聲,反而讓全家在迦南人中真正有了臭名。人沒有行在神的光中,所做的反而會使自己更加羞恥。

靈性光景處於低谷的雅各,不僅在外邦人中「有了臭名」(參30節),而且在家裡也失去了權威,他的兩個雙手沾滿鮮血的兒子,不但不認罪,而且膽敢公開與他頂嘴(參31節)。因兒子們的暴行,雅各擔心示劍人會尋仇,於是他再次的逃命。人要為自己所行的負責任,人種的是甚麼,收的也是甚麼。(參加六7)

回應:

主啊!求祢時時引導保守我,不致受撒但利用以信仰之名行出不合祢旨意的事。

禱讀:

詩篇一○三篇10節
祂沒有按我們的罪過待我們,也沒有照我們的罪孽報應我們。

QT經文:

創世記三十四章18~31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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