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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親近神 04/04 利未記 第24天


主題:產血不潔
04/04 利未記 第24天
利未記十二章1~8節

1 耶和華對摩西說:
2 「你曉諭以色列人說:若有婦人懷孕生男孩,她就不潔淨七天,像在月經污穢的日子不潔淨一樣。
3 第八天,要給嬰孩行割禮。
4 婦人在產血不潔之中,要家居三十三天。她潔淨的日子未滿,不可摸聖物,也不可進入聖所。
5 她若生女孩,就不潔淨兩個七天,像污穢的時候一樣,要在產血不潔之中,家居六十六天。
6 「滿了潔淨的日子,無論是為男孩是為女孩,她要把一歲的羊羔為燔祭,一隻雛鴿或是一隻斑鳩為贖罪祭,帶到會幕門口交給祭司。
7 祭司要獻在耶和華面前,為她贖罪,她的血源就潔淨了。這條例是為生育的婦人,無論是生男生女。
8 她的力量若不夠獻一隻羊羔,她就要取兩隻斑鳩或是兩隻雛鴿,一隻為燔祭,一隻為贖罪祭。祭司要為她贖罪,她就潔淨了。」

就像多數的中國婦女一樣,關於婦人生產,聖經也有一些規矩,只是這個規矩的著重點完全不同。國人對於婦人產後的規矩多放在調理,但聖經的重點卻是「潔淨」;當然,這個潔淨的重點也不是衛生,因為要獻「贖罪祭」。讓我們由利未記十二章來看看是何道理。

婦人不論是生男生女,在滿了潔淨的日子,都要到會幕門口獻兩種祭物,其中一種是燔祭,另外一種是贖罪祭。首先我們必須認清的是,這個贖罪祭不是為孩子獻的,乃是為生育的婦人(母親)獻的,所以經文特別強調這條例是為生育的婦人(7節),因此新譯本聖經把7~8節中的他譯作「她」。許多人讀到這裡或許會納悶,難道生孩子還有罪嗎?在第7節中的一句話給我們答案「她的血源就潔淨了」,這說明一件事,母親的血源本就是污穢的,所以大衛說:「我是在罪孽裡生的,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詩五十一5)可見人的罪性不是由後天的行為開始的,而是在出生的時候就敗壞了,這是我們需要救贖的原因之一。

為什麼第八日要行割禮呢?割禮是象徵除去我們本性的污穢,如聖經所說:「你們在祂裡面也受了不是人手所行的割禮,乃是基督使你們脫去肉體情慾的割禮。」(西二11)按照血源不潔的原則來看,似乎應當在孩子一出生的時候就行割禮,只是由於母親在生男孩之後,有七天的不潔淨期,所以第八天行割禮乃是理所當然的事了。不過定規的重點還是說明了一件事,我們出生的時候就帶著天性的敗壞。

在婦人所獻的祭中還有一樣就是燔祭,根據聖經其他處的說明來看,這燔祭應當是為孩子獻的,就如路加福音二章22~24節所記,當主耶穌的母親馬利亞滿潔淨的日子時,她所做的事就是「按摩西律法滿了潔淨的日子,他們帶著孩子上耶路撒冷去,要把祂獻與主……要照主的律法上所說,用一對斑鳩或用兩隻雛鴿獻祭。」所以這燔祭是為孩子獻的,以表明奉獻給神。因此,我們的孩子在出生之後,他生命的主權並不是我們的,乃是神的。

回應

親愛的天父,感謝祢把生命賜給我,我願意全然把這生命的主權歸還給祢,奉靠主耶穌的聖名,阿們。

禱讀

歌羅西書二章11節
11 你們在祂裡面也受了不是人手所行的割禮,乃是基督使你們脫去肉體情慾的割禮。

QT經文

利未記十二章1~8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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