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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親近神 04/01 利未記 第21天

主題:食物的潔與不潔-走獸游魚
04/01 利未記 第21天
利未記十一章1~12節

1 耶和華對摩西、亞倫說:
2 「你們曉諭以色列人說,在地上一切走獸中可吃的乃是這些:
3 凡蹄分兩瓣、倒嚼的走獸,你們都可以吃。
4 但那倒嚼或分蹄之中不可吃的乃是:駱駝-因為倒嚼不分蹄,就與你們不潔淨;
5 沙番-因為倒嚼不分蹄,就與你們不潔淨;
6 兔子-因為倒嚼不分蹄,就與你們不潔淨;
7 豬-因為蹄分兩瓣,卻不倒嚼,就與你們不潔淨。
8 這些獸的肉,你們不可吃;死的,你們不可摸,都與你們不潔淨。
9 「水中可吃的乃是這些:凡在水裏、海裏、河裏、有翅有鱗的,都可以吃。
10 凡在海裏、河裏,並一切水裏游動的活物,無翅無鱗的,你們都當以為可憎。
11 這些無翅無鱗、以為可憎的,你們不可吃牠的肉;死的也當以為可憎。
12 凡水裏無翅無鱗的,你們都當以為可憎。

利未記由第十一章開始進入一個新的段落,神的律例要帶領祂的子民進入聖潔生活的規範,就是「聖潔的子民」。神子民的聖潔不只是一個地位,也是一種生活的見證,所以上帝藉著生活的規定,讓百姓明白如何持守聖潔的生活,首先提到的就是食物。

關於食物的規定,其基本意義是要選民遠離那些不潔淨的食物。這些定規固然可能符合一些衛生的原則,然而神的心意應非關衛生,也非關道德,乃是一個象徵或是預表,要將聖潔生命的特徵顯明,引導百姓認識聖潔生活的原則,並進入神聖潔的屬性,就如本章45節的總結:「我是把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耶和華,要作你們的神,所以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在新約聖經中也一再強調:「凡物本來沒有不潔淨的……。」(羅十四14),所以對食物的規定,重點絕非衛生,乃在聖潔。

食物的定規看起來很複雜,內容有走獸(1~8節)、水中的活物(9~12節)、飛鳥(13~19節)和爬蟲(20~31節)四類,首先分享有關走獸與水中活物的部分:一、關乎吃(1~8節):動物原本的飲食習慣和本能決定牠是潔淨還是不潔淨,例如是否倒嚼(3節)和是否吃死屍。凡是不倒嚼的都不潔淨,例如豬(7節)(倒嚼就是指反芻);吃死屍的飛鳥也不潔淨,如禿鵰、烏鴉等都屬不潔淨。二、關乎行(4~6節):凡蹄分兩瓣的都是潔淨的,不分蹄的走獸則不潔淨。例如駱駝,雖是倒嚼,卻因不分蹄所以仍是不潔淨的。蹄是走獸的足,分蹄的走獸,牠們的足跡是分開的,是一種分別的見證。三、關乎保護(9~12節):在一切水裡的活物,凡是無翅無鱗的都是不潔淨的。鱗就是魚身體的保護,因此沒有保護的魚類是屬於不潔淨的。

由屬靈的角度來思想上述重點之後,我們不難明白神如此定規的用意,因為屬靈的食物就是神的話,神的兒女要吃主的話,心藏主道,在需要的時候還能夠支取它成為生命的力量(這就是反芻的功能)。況且神子民的路絕對與世人的路不同,如同有分蹄的足跡,保羅也在哥林多後書再三提醒我們「信與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再者神的子民對罪應當有隔絕的功能和抵抗力,如同有鱗的魚一樣,雖然處在這充滿罪惡的世界,卻不被世界所吞噬。保羅也提醒信徒要穿上全副的軍裝抵擋魔鬼的詭計,才能在這罪惡的世界站立得穩。

回應

親愛的天父,求祢使我能夠在生活上見證祢的榮美,奉靠主耶穌的聖名,阿們。

禱讀
以弗所書六章13節
13 所以,要拿起神所賜的全副軍裝,好在磨難的日子抵擋仇敵,並且成就了一切,還能站立得住。

QT經文
利未記十一章1~12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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