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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親近神 2023/11/02 民數記 第32天

民數記 第32天
經文:民數記二十八章1~31節
主題:獻祭與節期(一)

28:1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28:2 「你要吩咐以色列人說:『獻給我的供物,就是獻給我作馨香火祭的食物,你們要按日期獻給我』;
28:3 又要對他們說:你們要獻給耶和華的火祭,就是沒有殘疾、一歲的公羊羔,每日兩隻,作為常獻的燔祭。
28:4 早晨要獻一隻,黃昏的時候要獻一隻;
28:5 又用細麵伊法十分之一,並搗成的油一欣四分之一,調和作為素祭。
28:6 這是西奈山所命定為常獻的燔祭,是獻給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
28:7 為這一隻羊羔,要同獻奠祭的酒一欣四分之一。在聖所中,你要將醇酒奉給耶和華為奠祭。
28:8 晚上,你要獻那一隻羊羔,必照早晨的素祭和同獻的奠祭獻上,作為馨香的火祭,獻給耶和華。」
28:9 「當安息日,要獻兩隻沒有殘疾、一歲的公羊羔,並用調油的細麵伊法十分之二為素祭,又將同獻的奠祭獻上。
28:10 這是每安息日獻的燔祭;那常獻的燔祭和同獻的奠祭在外。」
28:11 「每月朔,你們要將兩隻公牛犢,一隻公綿羊,七隻沒有殘疾、一歲的公羊羔,獻給耶和華為燔祭。
28:12 每隻公牛要用調油的細麵伊法十分之三作為素祭;那隻公羊也用調油的細麵伊法十分之二作為素祭;
28:13 每隻羊羔要用調油的細麵伊法十分之一作為素祭和馨香的燔祭,是獻給耶和華的火祭。
28:14 一隻公牛要奠酒半欣,一隻公羊要奠酒一欣三分之一,一隻羊羔也奠酒一欣四分之一。這是每月的燔祭,一年之中要月月如此。
28:15 又要將一隻公山羊為贖罪祭,獻給耶和華;要獻在常獻的燔祭和同獻的奠祭以外。」
28:16 「正月十四日是耶和華的逾越節。
28:17 這月十五日是節期,要吃無酵餅七日。
28:18 第一日當有聖會;甚麼勞碌的工都不可做。
28:19 當將公牛犢兩隻,公綿羊一隻,一歲的公羊羔七隻,都要沒有殘疾的,用火獻給耶和華為燔祭。
28:20 同獻的素祭用調油的細麵;為一隻公牛要獻伊法十分之三;為一隻公羊要獻伊法十分之二;
28:21 為那七隻羊羔,每隻要獻伊法十分之一。
28:22 並獻一隻公山羊作贖罪祭,為你們贖罪。
28:23 你們獻這些,要在早晨常獻的燔祭以外。
28:24 一連七日,每日要照這例把馨香火祭的食物獻給耶和華,是在常獻的燔祭和同獻的奠祭以外。
28:25 第七日當有聖會,甚麼勞碌的工都不可做。」
28:26 「七七節莊稼初熟,你們獻新素祭給耶和華的日子,當有聖會;甚麼勞碌的工都不可做。
28:27 只要將公牛犢兩隻,公綿羊一隻,一歲的公羊羔七隻,作為馨香的燔祭獻給耶和華。
28:28 同獻的素祭用調油的細麵;為每隻公牛要獻伊法十分之三;為一隻公羊要獻伊法十分之二;
28:29 為那七隻羊羔,每隻要獻伊法十分之一。
28:30 並獻一隻公山羊為你們贖罪。
28:31 這些,你們要獻在常獻的燔祭和同獻的素祭並同獻的奠祭以外,都要沒有殘疾的。」

獻祭與節期是律法中的條例,出於耶和華的曉諭。按照第2節所說,這些條例是為著兩個目的:一、獻給耶和華神作為馨香火祭的食物。這裡所獻的祭,主要是馨香的祭,是叫神悅納,也是叫神滿足的,不過逾越節和七七節仍然有獻贖罪祭,以此提醒他們罪的問題。二、要按日期獻給神。有每日(參3節)要獻的,作為常獻的燔祭,並素祭及同獻的奠祭。「按日期」就是為著記念主,如同在新約中所記「主耶穌被賣的那一夜,拿起餅來,祝謝了,就擘開,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捨的,你們應當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飯後,也照樣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你們每逢喝的時候,要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參林前十一23~25)

「燔祭」又稱為「生命祭」,為的是記念主基督為你我傾倒了祂的生命。「素祭」又稱為「生活祭」,記念主基督的聖潔,祂柔和謙卑的性情,活出神聖的佳美,為你我擘開破碎,分賜祂自己作我們生活的彰顯。「奠祭」,如靈中的甘醇,如聖靈的充滿,福杯的滿溢,靈裡洋溢著滿足與甘甜。「贖罪祭」,又稱為「罪性祭」,表明基督成為我們的贖罪祭―「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祂裡面成為神的義。」(參林後五21)

因此,神的兒女啊!每日讀經、禱告,讓聖道充滿我們,也要渴慕聖靈充滿我們。讓我們每日、每週、每月、每年都經歷神的慈愛與信實,記念祂的逾越節(參16節)。

七七節又稱五旬節,或是收割節。莊稼初熟,是獻新素祭給耶和華的日子(參26節)。這是要感謝上帝賞賜收割的節日,主耶穌也曾以此概念比喻福音的收割:「我的食物就是遵行差我來者的旨意,作成祂的工。你們豈不說,到收割的時候還有四個月嗎?我告訴你們,舉目向田觀看,莊稼已經熟了,可以收割了。」(參約四34~35)但願五旬節,聖靈降臨,經歷聖道、聖靈充滿我們,使我們有好行為,有好見證,為主得人如得魚,經歷主將得救人數天天加給教會。

回應:

主啊!謝謝祢作我的食物,使我成為新人,我也願將自己作祢的食物,滿足祢的心。阿們!

禱讀:

約翰福音四章34節
耶穌說:「我的食物就是遵行差我來者的旨意,做成祂的工。」

QT經文:

民數記二十八章1~31節

相關連結:

每日親近神 民數記

https://khhoc.org/category/dailymessage/vol1/numbers/

天聲傳播協會 11月份每日親近神 Youtube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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