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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親近神 09/24 士師記 第29天


每日親近神 09/24 士師記 第29天
主題:任性的人
經文:士師記十四章1~9節


14:1 參孫下到亭拿,在那裡看見一個女子,是非利士人的女兒。
14:2 參孫上來稟告他父母說:「我在亭拿看見一個女子,是非利士人的女兒,願你們給我娶來為妻。」
14:3 他父母說:「在你弟兄的女兒中,或在本國的民中,豈沒有一個女子,何致你去在未受割禮的非利士人中娶妻呢?」參孫對他父親說:「願你給我娶那女子,因我喜悅她。」
14:4 他的父母卻不知道這事是出於耶和華,因為他找機會攻擊非利士人。那時,非利士人轄制以色列人。
14:5 參孫跟他父母下亭拿去,到了亭拿的葡萄園,見有一隻少壯獅子向他吼叫。
14:6 耶和華的靈大大感動參孫,他雖然手無器械,卻將獅子撕裂,如同撕裂山羊羔一樣。他行這事並沒有告訴父母。
14:7 參孫下去與女子說話,就喜悅她;
14:8 過了些日子,再下去要娶那女子,轉向道旁要看死獅,見有一群蜂子和蜜在死獅之內,
14:9 就用手取蜜,且吃且走;到了父母那裡,給他父母,他們也吃了;只是沒有告訴這蜜是從死獅之內取來的。

參孫的父母敬畏耶和華,神賜給他們一個兒子,又揀選他作以色列的拯救者。不過,參孫雖然從出母胎就被神指定終生作拿細耳人,可惜他的生活與身分毫不相稱。

一、隨從眼目的情慾:參孫一眼看見非利士的女子,就喜歡她。他隨從眼目的情慾,即使父母不喜悅,律法上也不容許,他仍堅持要娶她為妻。

我們如果遇到像參孫這樣任性、放縱情慾的人,可能會覺得不以為然;然而,仔細想想,我們是否也在不知不覺中,這樣對待愛我們的天父?當我們順著慾望而沒有尋求神的心意,就會像參孫一樣,似乎在告訴天父:「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然而,這樣做不只違背了信仰的教導,更是容讓自己陷在試探及罪惡中。

二、違反作拿細耳人的約定:參孫生下來就被指定終身為拿細耳人,因為神要使用他來拯救以色列人。照理而言,他應該謹慎恭敬地為主而活。但是,他卻不看重這樣的身分,屢次違反分別為聖的條例:他無視於拿細耳人不可觸碰死物的規定,隨手從死獅子的體內取蜜來吃;他與非利士女子結婚,並大擺筵席,破壞了清酒、濃酒不可喝的規矩。他明白自己的力量來自於神,卻濫用自己的力量,過著放蕩任性的生活。

神揀選我們成為祂的兒女,祂用重價買贖我們,呼召我們服事祂,因此我們理當為祂而活。如同保羅寫道:「既然蒙召,行事為人就當與蒙召的恩相稱」(弗四1)。所以,我們作為屬神的人,應當謹慎自守,脫離卑賤的事,才能成為神貴重的器皿,聖潔合乎主用。

神給參孫力量撕裂獅子,他卻陷在情慾之中。當聖經說「這事是出於耶和華」(4節),並非指神安排,而是因為參孫一意孤行,所以神允許此事,並且利用他的錯誤來攻擊非利士人。無論如何,參孫至終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神讓人擁有自由意志,即使人選擇行惡,神也可以藉人所行的惡事,成就祂既定的旨意!願我們從參孫身上學鑑戒,不任性、不放縱,過聖潔的生活,回應神的呼召,活出屬神兒女應有的樣式。


回應

主啊!我是祢用重價買贖的,我要為祢活!求祢幫助我,行事為人能與神兒女的身分相稱!

禱讀

以弗所書四章1節
1 我為主被囚的勸你們:既然蒙召,行事為人就當與蒙召的恩相稱。

QT經文

士師記十四章1~9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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