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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親近神 08/20 約書亞記 第22天


每日親近神 08/20 約書亞記 第22天
主題:再思救贖之恩
經文:約書亞記二十章1~9節


20:1 耶和華曉諭約書亞說:
20:2 「你吩咐以色列人說:你們要照著我藉摩西所曉諭你們的,為自己設立逃城,
20:3 使那無心而誤殺人的,可以逃到那裡。這些城可以作你們逃避報血仇人的地方。
20:4 那殺人的要逃到這些城中的一座城,站在城門口,將他的事情說給城內的長老們聽。他們就把他收進城裡,給他地方,使他住在他們中間。
20:5 若是報血仇的追了他來,長老不可將他交在報血仇的手裡;因為他是素無仇恨,無心殺了人的。
20:6 他要住在那城裡,站在會眾面前聽審判,等到那時的大祭司死了,殺人的才可以回到本城本家,就是他所逃出來的那城。」
20:7 於是,以色列人在拿弗他利山地分定加利利的基低斯;在以法蓮山地分定示劍;在猶大山地分定基列‧亞巴(基列‧亞巴就是希伯崙);
20:8 又在約旦河外耶利哥東,從流便支派中,在曠野的平原,設立比悉;從迦得支派中設立基列的拉末;從瑪拿西支派中設立巴珊的哥蘭。
20:9 這都是為以色列眾人和在他們中間寄居的外人所分定的城邑,使誤殺人的都可以逃到那裡,不死在報血仇人的手中,等他站在會眾面前聽審判。

六座逃城中,三座在河東(參申四41~43),三座在迦南地(參申十九1~10)。建立逃城的目的何在?神說:「使那無心而誤殺人的,可以逃到那裡。這些城可以作為逃避報血仇人的地方。」(3節)六座逃城其實都是利未人的城邑(參書二十一11、21、27、32、36、38)。因此,在這些城裡居住的人,應當更加明白並遵行摩西的律法。另外,就某種意義而言,逃城設立在利未人的城邑中,也象徵神親自的救護。

逃城對今日的基督徒,有什麼重要的屬靈意義?一些學者把逃城視為基督的預表:罪人本來被律法追逐,該受審判與死刑的報復,卻能逃到主耶穌那裡得到庇護。逃城的設立,讓我們看到神如何在兩方面展現祂慈愛的拯救:

一、我們被分別為聖歸給神(7節)。這裡的「分定」,在希伯來文是「分別為聖」之意。神將這六座城邑分別出來,成為使人得接納、赦免、安慰、拯救的地方。這讓我們想到耶穌,祂是「父所分別為聖、又差到世間來的」(約十36),祂的名意為「拯救」(參太一21)。因此,我們也要分別自己歸給神:「我為他們的緣故,自己分別為聖,叫他們也因真理成聖」(約十七19);「你們務要從他們中間出來,與他們分別……我就收納你們」(林後六17)。

二、外邦人(我們)同蒙福音的好處(9節)。根據第9節,這些城邑是為以色列眾人,也是「為在他們中間寄居的外邦人所分定的」,表明寄居在以色列的外邦人,也同樣享受得著保護的權利(參利十九33~34)。就好比我們,原來活在這樣的光景:「……與基督無關,在以色列國民以外,在所應許的諸約上是局外人,並且活在世上沒有指望,沒有神」(弗二12);但是,如今我們能成為神的兒女,正是基於神豐盛的厚恩:「從前按肉體是外邦人……從前遠離神的人,如今卻在基督耶穌裡,靠著他的血,已經得親近了」(弗二11~13)。讓我們再思救贖之恩,重新奉獻生命,全心為主而活!


回應

感謝主十架的救恩!謝謝祢寶血的代價,為我換回祢兒女的身分!我願分別自己完全屬祢,一生跟隨事奉祢!

禱讀

以弗所書二章12~13節
12 那時,你們與基督無關,在以色列國民以外,在所應許的諸約上是局外人,並且活在世上沒有指望,沒有神。
13 你們從前遠離神的人,如今卻在基督耶穌裡,靠著祂的血,已經得親近了。

QT經文

約書亞記二十章1~9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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